1. 稅基臨界點合理控稅籌劃
起征點與免征額不同,免征額是對所有納稅人的減免,而起征點則是對達到或超過起征點(即臨界點)的全部進行征收。所以,起征點上下的部分稅負變化很大。例如,某項稅收規定,若稅基大于等于1000元,即開始征收5%的稅款,也就是說起征點為1000元,稅率為5%。甲取得的應稅收入恰好是I010元,乙取得的收入為999元,于是甲需要繳稅,稅后凈收入為1010-1010×5%=959.5元,而乙無需繳稅,凈收入也就是999元。此處甲的合理控稅籌劃非常簡單,只需在應稅收入來源少收入10多元,就會多獲得近40元的凈收入。
2. 稅率跳躍臨界點合理控稅籌劃
稅率跳躍臨界點存在于許多類應稅商品、應稅行為中,由于價格、應稅行為的變化而導致稅率跳檔。由于后面專門介紹優惠臨界點,所以此處的稅率跳躍臨界點不包含優惠臨界點。例如,我國甲類卷煙稅率為56%,乙類卷煙稅率為36%,丙類卷煙稅率為25%,三類卷煙的稅率差別很大,適用什么稅率取決于卷煙分類,而類別的劃分在一定程度上又依據卷煙的價格。三類卷煙價格的分界點便成了稅率跳躍變化的臨界點。如卷煙價格在分界點附近,納稅人可以主動降低價格,使卷煙類別發生變化,從而適用較低稅率。
3.優惠臨界點合理控稅籌劃
稅收優惠政策是一國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稅收杠桿。優惠政策是有著具體目的的,我國特區的優惠稅收政策便是為了吸引外資及外國先進經驗技術,為我國經濟發展樹立龍頭。優惠政策意味著納稅人獲利,國家財政收入減少。但從辯證角度來看,國家也對優惠政策作出了許多條件上的限定,這樣就能比較充分地體現出國家政策和經濟政策。
在合理控稅平臺的籌劃方法中,實際上還存在另外一類相反性質的籌劃。因為稅收懲罰也存在臨界點的問題。當然,我們應該依法納稅,實行不違法納稅籌劃,盡量避免受到稅收懲罰。但是當稅收懲罰已成為必然的時候,我們就不得不考慮避重就輕了,這時,合理控稅籌劃也就成為必要。一般來講,應該盡量減輕違法的嚴重程度,使懲罰力度盡量小一些。如印花稅票管理,情節嚴重者受罰程度肯定高,這時納稅人就應該積極認錯,補繳稅款,使自己的行為低于情節嚴重的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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